民國66年11月4日~11月18日,政府在台灣地區同時舉辦第6屆省議員、第8屆縣市長、第9屆縣市議員、第8屆鄉鎮縣轄市長、台北市第3屆市議員等5項地方公職選舉,各候選人已經在11月4日分別完成抽籤決定公告名單上的次序。為使候選人得以充分發表政見、加強選民支持,除加強公辦政見發表會外並開放候選人自辦政見發表會。11月9日,政見發表會及其他競選活動從各選區熱烈展開,掃街、造勢、放鞭炮、發傳單、宣傳車出動、每位候選人滔滔不絕的陳述就為吸引台下選民的支持。縣市議會的選舉是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的步驟,而縣市長的選舉是縣市制度的完成,這是台灣建立民主制度的一大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