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國66年9月2日到10月1日,全面實施平均地權第1梯次地價申報,解釋平均地權的意義、地價申報的方法並呼籲地主儘快申報。 (1)申報地價的時間。台灣省全面實施平均地權,第1梯次的232個鄉鎮市區均於9月1日正式公告地價,從公告地價第2天起到10月1日止,30天期限內土地所有權人都應自動到申報處申報地價。 (2)照價收買,漲價歸公。政府為保障土地所有權人的權益,特備宣傳車到各地巡迴宣導提醒大家在限期內申報地價,就有權利申報自己認為最適當的地價。但不得超過或低於公告地價的20%。同時利用各村里的社區集會所,由村里長和地政人員向大家說明平均地權的意義和目的,講解各種土地申報地價的方法。在每個申報處都陳列了地價等級表、戶名底冊等資料供地主閱覽查對。平均地權的方法是照地主申報的地價照價收稅,如果地主申報的地價低於公告地價8成,政府就照價收買,如果土地自然漲價,其漲價部份是以徵收土地增值稅方法收歸社會大眾共享,辦理各項公共福利建設。 (3)首長以身作則。民政廳廳長陳時英首先回到田中家鄉辦妥地價申報工作,並且巡視各地申報地價情形。 (4)如何申報地價。手續很簡單,地主只要在地價申報書申報地價欄親自填寫地價,再加蓋私章即完成。政府為發揮基層組織功能,採行「服務到家」,由村幹事每天早、中、晚趁地主在時攜帶地價申報書到地主家中輔導地主申報地價。 (5)農業優惠。包括自用住宅用地、和農業用地等等,凡是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的用地,包括房舍、曬場、農路、灌溉和排水用地等,都仍然只徵收田賦,不徵地價稅,對農民而言是極為有利的。 (6)平均地權的意義-地盡其利,地利共享。請大家為了自己的權益和社會共同的利益趕快申報地價。 拍攝包括大肚鄉公所資料畫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