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於工業發達車輛激增而造成的空氣污染,不但危害人體健康傷害農作物,而且腐蝕財物建築,影響陸海空交通。為了加強防治空氣污染,台灣省政府特別頒佈了管制空氣污染五年計劃(1969/07~1974/06),由台灣省衛生處環境衛生實驗所協同各縣市衛生局負責推行,具體實施要點包括4項,分述如下: (1)輔導工廠消除煤煙。 -燃燒木料的工廠,須安裝粉碎機和自動送料設備,使燃料能完全燃燒,不再冒煙。 -燃燒生煤的工廠,要安裝自動加煤機,必要時要加用化學助燃劑使生煤完全燃燒,消除煤煙。若是人工加煤則須依少量勤加和間隔加煤的方法。 -燃燒重油的工廠,須安裝自動控制燃油機,並以煤氣來生火才不至產生黑煙。 -燃燒天然煤氣的工廠,要設備齊全並注意操作才能消除煤煙。 (2)水泥廠排放的大量灰塵污染空氣最為嚴重,因此一定要安裝靜電收塵器,不使灰塵外放,保持空氣淨化。 (3)環境衛生實驗所空氣污染巡迴測驗車內裝備了各式測定儀器,經常開到各地測定空氣污染的實況,做為研究改善的依據。 (4)空氣污染測驗站在全省各地設有97處,長期監測落塵量、懸浮微粒、煤煙及有害氣體的濃度,由各縣市衛生局逐頁採樣送到環境衛生實驗所化驗分析。各縣市衛生局根據化驗結果通知有關部門或工廠徹底改善,並對逾期不加改善者依空氣污染防治法給予嚴格的取締或處分。 空氣污染日趨嚴重,希望工商界花少許經費添購管制污染設備,造福人群,同時也期望全省同胞不再製造空污,維護全體的健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