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台灣的都市發展過程中﹐一向是由政府居於主導的地位。一項公共建設從規劃﹑設計﹑施工到完成後的管理與維護﹐都由政府相關單位一包到底。一般市民或是實際的使用者卻沒有任何參與的管道﹐連發言權也沒有。台北市的福林社區邊緣有一條溪﹐正在作河堤加高的工程﹐當地居民發現自己的生活環境正遭改變﹐於是在有心的居民穿針引線下結合了整個社區的力量﹐將有關切身的利害的問題建議給施工單位﹐從而影響了整個工程的規劃與設計並有效的監督施工品質﹐替市民參與公共建設做了一次很好的示範。我們也來到美國的舊金山市﹐在這裡市民參與都市發展的權利是用法律來保障的﹐並有效的利用公聽會的形式來達成。市內任何的發展計劃﹐小至隔壁鄰居興建陽台擋住陽光﹐大到某個開發案對整個社區的衝擊﹐均在公聽之列﹐市民可以很自由的在公開的情形之下確保自己在都市發展中的權益。因為這種有公信力的制度設計﹐市民參與的精神才得以落實。我們還訪問了舊金山市中國城的一個居民組織。他們如何有效的結合居民的共識與力量來達成改善自己居住的環境。這讓我們體會了市民參與是提昇都市生活品質最關鍵的環節之一。